本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开展广东开放大学“创新强校工程”和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负责组织开放大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开放大学办学绩效考核评价,维护体系的统一和完整;统筹协调法制建设工作。
具体职责:
1.开大和理工五年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广东开放大学发展规划和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发展规划的调研、论证及编制工作,并做好规划的执行和落实的协调、检查等工作。
2.“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负责学院“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的调研、论证及编制工作,并做好规划的执行和落实的协调、检查等工作。
3.开大体系和理工学院章程建设。负责广东开放大学章程、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章程的编制、修订工作。统筹指导开大办学体系各单位的章程建设工作。
4.开大和理工依法治校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策、法律事务的研究,完善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提高学校治理法制化水平。负责“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的复查工作。
5.“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学院“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指南、立项评审、监督检查、结项验收等工作。
6. “创新强校工程”资金协管工作。负责学院“创新强校工程”资金分配方案的起草,讨论、审议请示及上报上级部门备案的各项工作。
7.“创新强校工程”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学院“创新强校工程”年度考核工作,拟定通知、做好分工,协调各部门填写自评打分表,总结年度实施成效撰写自评报告,整理佐证材料与目录,并上报教育厅。
8.省级财政资金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协助开展“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协助撰写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报告,协助填写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整理佐证材料。
9.“创新强校工程”双月报工作。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奖补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及绩效达成情况实行双月报制度。部门根据文件要求,组织各“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按教育厅要求填报报表,并整理汇总后上报教育厅。
10.办学体系整体转型工作。负责推进办学体系整体战略转型,指导、推动88家基层开大更名与挂牌工作。
11.基层开大建设方案工作。负责指导、推动基层开大建设方案的调研、编制、论证,以及协助其与当地政府沟通,审批建设方案的工作,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
12.办学体系信息沟通及协调工作。负责联系制度与办法的建立、修订,督促校领导与中层干部加强与体系的沟通。
13.基层开大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发展基金绩效考核办法》的制订与修订,考核平台的建立与维护,发动各单位填报,整理相关数据,协调归口部门初审,组织专家评审会并分配奖励资金。
14.办学体系发展战略研修工作。组织开展体系建设调研,为学校提供处理、解决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方案。
15.基层开大校领导能力提升工程。制定实施基层开大校领导年度培训计划,对新任基层开大校领导进行集中培训,分区域组织若干次专题研讨会,围绕开放大学建设、内涵建设、系统建设等开展深入研讨。
16.办学体系相关制度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办学体系建设的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学校部署,督促落实体系建设中的各项工程和各项计划。
17.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围绕学校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18.负责对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
19.统筹协调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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