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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强校】关于开展“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8    作者:     来源:     点击:

粤开大规划函〔20199

关于开展“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创新强校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A类、B类)事宜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9-2021年)考核指标按三级指标进行了分工(附件1),请各部门按照分工分别对A类与B类指标进行打分,并填写打分说明。

二、拟定2020年度“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选题指南事宜

为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统筹指导,按照“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一体化”建设思路,使项目建设有的放矢,形成合力,做出特色,请各建设项目业务归口单位(部门)(附件2依据学校“十三五”规划和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规划,对标 “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分别报送广东开放大学和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的年度建设项目选题指南,每类(高等教育6大类,高等职业教育8大类)应拟定10个左右选题方向。

三、编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9-2021年)规划事宜

请高等职业教育“8大类”业务归口单位(部门)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粤府办〔20194号)等文件精神,对标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9-2021年)考核指标,结合本部门承担的学校事业发展情况,统筹指导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遴选并确定建设项目。具体编制要求请参考规划编制模板(附件3)。

四、材料报送要求

1.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指标(A类、B类)打分及打分说明请于20191121日报送;

2.选题指南和规划请于20191129日报送。

联系人:张宏伟,电话:83494351


附件:1.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2019-2021年)考核指标(A类和B类)分工

    2.建设项目业务归口单位(部门)

            3. 规划编制模板

            4.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5.广东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规划与体系建设处

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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