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理工规划〔2021〕5号
关于开展“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根据《广东开放大学“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广东开放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建设规划》《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创新强校工程”(2016-2020年)建设规划》《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创新强校工程”(2019-2021年)建设规划》等要求,学校决定对“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年度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目的
全面系统掌握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分析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明确建设方向、完善建设举措、抓好建设落实等提供依据,不断提高学校“创新强校工程”工作质量。
二、结题验收范围
2019年立项的“创新强校工程”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2020年立项的“创新强校工程”一般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结题验收方法和程序
(一)建设单位评议。
请各建设单位根据《关于申报2019年“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粤开大规划〔2019〕3号)、《关于申报2020年“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的通知》(粤开大规划〔2019〕3号)要求,对照《建设项目申报书》,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对其所承担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自评报告(篇幅不超过5000字),重点总结建设项目实施、完成情况及取得的建设成果。
(二)业务归口部门审核验收。
请各建设单位将本部门承担的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汇总至各业务归口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各业务归口部门自行确定采用“专家评审或部门评审”等验收形式对已完成的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同时提供项目验收意见。如需进行实地考核的建设项目,“创新强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业务归口部门开展实地考核。
(三)“创新强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验收结论。
“创新强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业务归口部门提出的审核验收意见和结论进行审核后,确定各建设项目验收结论,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暂缓通过”三种,对于“优秀”项目,将及时总结并推广建设经验和做法,对于措施不具体、保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暂缓通过”项目,将根据动态调整原则予以调整。
(四)“创新强校工程”管理系统填报。
验收通过的建设项目请在OA平台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创新强校工程”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建设项目、填报时间等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请各建设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及时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自评工作,组织参与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完成附件2、附件3及有关说明材料的撰写装订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汇总报送至相关业务归口部门。请各业务归口部门根据通知要求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审核验收工作,并将纸质材料汇总报送至学校“创新强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项目负责人需将结题验收的纸质材料(附件2、附件3)装订成册,纸质材料采用A4规格双面打印,佐证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版,结题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wzhang@gdrtvu.edu.cn。
五、工作要求
请各建设单位高度重视结题验收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对于没有按时完成结题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将不予受理其申报新一轮“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对于因没能有效履行指导、督促有关项目负责人按时高质量完成结题任务的建设单位,在新一轮“创新强校工程” 建设项目立项工作中将对该部门的立项数进行必要的缩减。
请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及业务归口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撰写的材料要突出重点、内容翔实,做到有数据、有典型,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创新强校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情况。
规划与体系建设处联系人:张宏伟,联系电话83494351。
附件:1.2021年度“创新强校工程”结题项目列表
2.个人申报项目结题材料撰写模板
3.学校指定项目结题材料撰写模板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