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大发规〔2022〕1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基层开放大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开放大学:
为充分发挥基层开放大学办学积极性,努力建设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新型高校,广东开放大学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基层开放大学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程序
(一)提交自评报告
绩效考核数据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通过广东开放大学信息统计平台填报自评报告自评打分表。
(二)省校组织业务归口部门对填报单位的数据进行核查并进行评审;
(三)省校召开评审会审核,交省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二、材料要求
(一)自评报告
报告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突出重点、内容翔实,做到有对比、有数据、有典型,力求全面、准确、客观。同时还应重点说明学校转型发展的情况和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二)自评打分表
考核涉及的招生总量排名、招生增量、教材征订等数据,待省校发展规划部在广东开放大学绩效考核QQ群公布后,各填报单位再进行填报,其他数据各单位自行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时间要求
(一)省校于2022年10月24日前公布招生排名等数据。
(二)平台填报材料截止日期:2022年11月3日。
(三)按照学校网络安全有关文件要求,平台分时段开放,网址、用户名、开放时段等信息通过广东开放大学绩效考核QQ群发布。
四、注意事项
近三年欠费(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的单位不能评优;欠费数据以财务部2022年10月1日数据为准。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切实防止相关敏感信息在网上不当传播。
五、工作人员要求
请各市、县(区)开放大学明确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于10月24日前申请加入“广东开放大学绩效考核”QQ群(群号:103970676),申请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宏伟
电 话:020-83494351
附件:基层开放大学绩效考核指标得分表
广东开放大学
2022年10月21日